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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其中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这是文件中提出的湖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目标,勾画了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和实现路径。
袁延文介绍,文件共分4部分,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文件还明确了六大主要任务,即大力发展精细农业,形成产业兴旺新气象;加快乡村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新家园;加强农村思想文化建设,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夯实农村基层基础,构建治理有效新格局;加大农村民生保障力度,谱写生活富裕新篇章;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夺取全面小康新胜利。
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
袁延文表示,文件结合湖南省情、农情,特别是针对农业农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和工作举措,有不少亮点。
围绕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文件在激活农村“人、地、钱”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如首次提出要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深化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建设天蓝地绿水净村美新家园,文件对乡村绿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如加快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明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围绕“庭院净化、村庄绿化、道路亮化、环境美化”,持续推进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
在农民增收方面,文件提出要实施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三年行动方案,完善农民工最低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如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扩大“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
文件提出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好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如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育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健全城乡专业人才交流挂职制度,促进各类专业人才向农村流动;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离退休人员等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激活农村“人、地、钱”
根据文件精神,5年后,每一个湖南农民都有望成为村集体经济的股东。
“力争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5年左右时间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罗云寿介绍,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文件明确提出“在全省开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五年行动”,保障农民财产权益。
罗云寿介绍,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三农”改革要把握好的一条总主线。
文件对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了一些新探索,并适度放活了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即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或下乡租用农村闲置房用于返乡养老或开展经营性活动,但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深入推进品牌强农行动
“针对湖南农业品牌数量不多、发展无序、竞争力不强等问题,省委一号文件作了专门部署。”刘益平介绍,湖南将创新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品牌强农行动,加快建成以“三品一标”农产品为基础、企业品牌为主体、区域公用品牌为龙头的农产品品牌体系,全面提升“湘”字号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刘益平介绍,要通过制定全省农产品品牌培育规划,积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和品牌创建,强化引导创品牌。要按照“一县一特一品牌”“一片一品牌”思路,整合全省资源,强力打造具有浓郁湖湘特色的地方农业品牌。此外,还要加强营销推介提升品牌、加强监管保护品牌。
“种植业结构调整,将作为今后湖南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袁延文介绍,针对湖南产业结构雷同,缺乏特色和竞争力这一现状,文件明确提出,要坚持质量强农、效益优先,将全省划分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长株潭都市农业圈、湘南特色农业圈、大湘西旅游休闲农业区四大区域版块进行功能定位,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
湘声报记者 寻晓燕
来源: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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